1890—1910年发展史
ACF改变和修改了格兰披治大赛的规则,并规定了发动机的设计。在这一时期,主要的规定是以下几项:
1906年:重量限制为1000公斤。
1907年:最大耗油量限制为每100公里30升。
1908年:活塞顶部的空间(燃烧室)限制,四缸车为155立方毫米,六缸车为127立方毫米。
1909—1911年:由于法国汽车工业的衰退,格兰披治被迫中止。
1912年:取消重量和发动机排气量的限制。
1913年:最高耗油量限制为:每100公里20升。重量限制在800公斤到1100公斤之间。
1914年:发动机容量限制为4升以内。
20年代发展史
1921年:重量最小限制为800公斤,发动机排气量最大限制为3升。
1922—1924年:重量最小限制为650公斤,发动机排气量最大限制为2升。
1925年:随车的技工被取消,但车上还保留两个座位。车上必须装备后视镜。
1926年:车身重量最小限制为600公斤,发动机排气量最大限制为1升,单人座位被允许使用。
1927年:车身重量最小限制为700公斤,发动机排气量最大限制为卫升。
1928年:车身重量限制在550~750公斤之间,赛程最短距离为600公里。
1929年:要求使用商业汽油,耗油量限制为14.5英里每加仑以内。
30年代发展史 1930年:允许向燃油内添加 30%的苯。
1931年:赛事持续时间最短为10小时。
1932年:赛事持续时间在5—10小时之内。
1933年:赛程最短为500公里。
50年代发展史
1954—1957年:限制容量2升的发动机采用增压技术,重量可以任意选择。赛程须最少持续3小时或500公里。二级方程式赛暂停。
1958—1960年:禁止使用比赛用油,规定使用辛烷航空汽油。赛程减至300公里或者最少2小时。新型增压式1升H级方程式被引进。
1959年:基于单座赛车的初级方程式被引用,重量最小为360公斤和发动机容量为1升;或者重量为400公斤和发动机容量为1.1升。
60年代发展史
1961-1965年:排气量限制为,增压型导大为750毫升,普通进气型最大为2.5升。车身重量最小为450公斤,包括油和水在内。
1966年:增压型或涡轮式排量限制为1.5升,普通进气限制为3升,车身重量最小为500公斤。
1967年:福特公司的科斯沃福VS发动机在一级方程式赛中占尽优势,首先被莲花车队独家使用。在此之后,才有另外一些车队采用。
此发动机一直处于无人能及的地位,直到70年代雷诺涡轮增压的1升发动机出现。
1969年:赛道上配备了灭火器。
70年代发展史
1970年:车身最小重量限制为530公斤,油箱容量也有所更改。于是单人座位结构变得十分有必要了。
1972年:最小车身重量限制为550公斤,发动机缸数最多不得超过12个。
1973年:最小车身重量限制为575公斤,油箱最大容量为250升。同时还须装上保护装置。
1974年:装在车轮后的尾翼不得超出后轮中心线的1米。
1976年:能增加进气量的空气盒被取消,车身宽度最宽为2.15米,轮胎宽度不能超过0.53米。
1977年:车身高度限制在95厘米以下。
1978年:只能配备一个250升的油箱。
1979年:车身宽度限制为5米。
80年代发展史
1981年:车身最小重量限制为585公斤。导流板被禁止使用,车身离地面距离最低为6厘米。
1982年:车身最小重量限制为580公斤。
1983年:车身最小重量540公斤,底盘须平整,以保证不被刮坏。每部车只允许配备四个车轮。
1984年:油箱容积限制在220升以内,在比赛期间严禁加油。
1985年:不允许在尾部增加小尾翼。
1986年:只允许涡轮式发动机,规定容积为正.5升以内,油箱容积为195升。
1987年:涡轮增压式发动机容积设定为1.5升,车身重量最少在540公斤。普通式发动机容积设定为3.5升,车身重量最少在500公斤。涡轮内液体冷却管禁止使用。
1988年:驾驶员的双脚必须放在前轮中心线的后面。
1989年:只允许使用普通进气式发动机,排气量限制在3.5升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