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注册之日起,小型、微型 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一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5年的,每年检验2次,尾气检测随年检日期。这个规定是2003年9月开始实施的。所有在这之前领取行驶证的车主,仍须按副证上签注的有效日期在2004年按时参加年检,合格后,有效日期会高速到两年以后与行驶证初登日期对应的年份国。而2003年9月以后领证的车主不用担心,新车检验的时候有效日期已经签注到2年后与注册登记日期对应的月份。其他车型年检规定: (1)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 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