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等三项,全部进行考核。 考试科目的顺序按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一次进行。在考试过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进行,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在学习驾驶证有效期内,允许重新申请考试一次,考试的时间间隔不少于20天。 一、 科目一考试内容 (一) 考试内容 1、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 交通信号及其含义; 3、 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 4、 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5、 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理知识; 6、 机动车总体构造、主要安全装置常识、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 7、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只是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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