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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汽车质量投诉成解决难点

省消协3月7日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提出服装鞋帽、通讯类和食品类商品依旧是投诉热点,电信服务质量依然堪忧,涉及汽车的投诉数量虽少,却是解决的难点。
 

汽车质量纠纷原因复杂,处理难度较大
 

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两个案例涉及汽车投诉。其中,一个是由于汽车发动机舱内部自燃导致火灾,并由石家庄市裕华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做出《火灾原因认定书》,但是经销商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后经省消协调解,由石家庄金昌长安铃木4S店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款新车一辆,问题得到解决。另一个案例则是石家庄消费者薛先生花费65万元,从河北华菱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S店)购买了一辆斯洛伐克产"途锐"2967CC型越野车,由于出现三次故障,消费者不敢再驾驶此车,向4S店提出退车申请并赔偿损失的要求。2011年3月7日,薛先生向省消协投诉,要求4S店全款退车。但4S店致函表示不接受消协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省消协副秘书长聂云东表示,近年来,因汽车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此类纠纷原因复杂,处理难度较大,是汽车本身存在缺陷还是消费者使用不当,责任难以分清。在汽车问题引发的投诉中,因发生熄火、自燃、安全气囊不能打开、变速箱故障、发动机故障、连杆断裂等问题引发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较多,4S店和生产厂家拒绝消费者组织调解的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依据《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车主与4S店之间存在产品质量担保责任,车辆发生性能故障,4S店或生产厂家应积极履行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故意拖延,否则将构成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责任编辑:冯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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