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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汽车消费者维权的关键因素
2011-03-03 11:30:33 来源: 字号:||

中国汽车市场发展到今天,消费者越来越理性,行业政策法规也越来越健全。然而,繁荣的市场发展背后,是客户满意度的迟迟不见起色,是客户品牌忠诚度的缺失,更是客户对自身消费权益保障的严重缺乏信心。

中国汽车市场发展到今天,消费者越来越理性,行业政策法规也越来越健全。然而,繁荣的市场发展背后,是客户满意度的迟迟不见起色,是客户品牌忠诚度的缺失,更是客户对自身消费权益保障的严重缺乏信心。3.15消费者日虽然已经成为国际国内消费者的节日,但是这个节日更多的是为了政府和相关行业机构服务、厂商服务的。政府和相关行业机构以此来作为集中处理消费者投诉事件、突出政绩的途径,厂商则将此作为促销和活动的一个契机。只有消费者的维权行为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疏通和解决。也就是说,3.15所诠释的消费者日的概念在中国通常都表示在这一天,消费者往往能够通过更多的优惠方式来购买更多的商品,而不是更多的权益被得到保护。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我不妨在此抛砖引玉,以资探讨。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严重影响消费者的维权行为。五千年的儒家文化间接阻碍了中国的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成长,导致消费者观念上没有对自身消费权益的保护引起足够的重视。中华礼仪自古以来,倡导个人与人为善、委曲求全,倡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处事准则。因此,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的要求并不高,对于销售者对于消费者自身需求的满足也并不严苛。同时,汽车作为一件大宗产品,某些小问题的低成本处理方式,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故障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负面影响力,容易被消费者所“忽视”或者原谅。

消费者对所消费产品了解得并不透彻,无法辨明到底什么样的情况下适合进行维权操作。一般汽车消费者对于汽车的了解,仅仅停留在驾驶操作层面,或者是简单的保养层面,并不会深入去研究产品的构成和设计。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没有办法辨明是何种因素引起,也就不能判断是否应该属于维权范围。更有甚者,部分消费者对于整车保养手册都没有去仔细了解,这简直就是对自身权益的不负责任。

消费者维权渠道不清晰不得力,严重影响消费和维权操作和信心。我们经常能够见到这种现象:某某车展上某某消费者会站上某品牌站台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大放厥词;或者是开上故障车直奔活动现场“揭发”;或者堵店;或者游街;或者网上聚贴。凡此种种,令消费者殚精竭虑,令厂商防不胜防。很显然,效果好不到哪里去。但是为什么还会有这种能够情况陆续发生?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对维权渠道的使用不得力造成的。众所周知,汽车消费者维权的主要途径是:厂商、消协、法律部门、媒体。通过厂商?很显然在这件事情上厂商和消费者在利益上是处于对立面的;通过消协?消协功能还不如110呢,能处理多少投诉案件?更别说处理起来还有那么多的“曲折”;通过法律?面对的将是无穷无尽的取证、辩驳、鉴定、协调,更多的时间和金钱都将逝去;媒体?谁不知道现在的媒体大多在做着粉饰太平的事情?有几个老百姓能够惊动媒体“大驾”?如此以来,消费者几乎就是无路可走“看天吃饭”,只好走极端;于是前面所说的时间此起彼伏,换来茶余饭后谈资而已。

法律不健全和多数消费者对于法律的“无知”,造成维权的艰难。许多汽车质量纠纷案件说明一个问题:之所以许多汽车维权案件悬而未决,一是由于鉴定困难,而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在我以为,坚定困难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法律法规对于维权条件的鉴定没有准确的定义,归根结底又是一法律不健全的问题。同时,由于相关法规不严谨有漏洞可钻,部分条款过于原则化,弹性太大,没有可操作性和程序性,没有量的概念,没有细化;另外有一部分条款则是很笼统的“万能条款”。这些条款在实际操作上很难把握。因此虽然中国市场目前的绝大多数法律法规,从原则上讲不但适用国内汽车产品,同样也适用进口汽车。但是现实环境中,部分国外厂商对这些法律法规的约束效力不屑一顾,在中国不执行全球统一的服务标准,漠视消费者的权益。源头上的法律制定就已经有了这么多隐忧,更何况还有那么多消费者对于法律基本上处于一种“无知”的法盲状态。这样的情况,如何保证维权的实施。

各方的利益难协调。众所周知,与消费者维权有关的事宜,大多是只能在消费者的立场来解决事情的,而且大多是事出有因。因此,在消费者的维权过程中,厂商将会受到直接的冲击。很显然,不仅厂商会考虑到自身利益;法律法规的制定也要协调到各方的利益,这种制衡术过后的“定议”,其实已失去了纯粹的公允性。不同的对立面聚集到一起来处理维权的事情,结果将不会绝对公正,而只是一种有限度的妥协。就像汽车“三包”的出台一样,历经周折始终不成气候;就像召回管理制度的执行一样,已经沦为厂商制造新闻博取噱头的有利工具,真是对法律的绝妙讽刺。在这种利益的制衡中延缓了政策的制定时间,也减轻了企业的应有责任,同时加深了消费者的“连带责任”。很显然,消费者对于维权的信心会在这种“折磨”中逐渐消沉。

恰逢3.15将至,很多汽车品牌的消费日活动宣传已经先声夺人。真希望这样的“节日”能够早一天受到真正的重视,让消费者过上舒心无担忧无抱怨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顺便提一句,那些准备在3.15大做宣传的品牌,把你们的投入让利给消费者吧,那可是真真切切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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