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汽车网首页 - 新闻 - 购车 - 车游中国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其他 > 车媒观点 > 正文
梅新育:对消费者的权益要求应当做适当限制
2011-03-03 14:22:02 来源:凤凰网 字号:||

任何消费者权益保护、任何售后服务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不花钱就能够得到什么东西,价格尽可能低,售后服务水平尽可能高,虽然都想这样。但是作为消费者指望这个,但是本质上要认识到这是做不到的。

首先讲消费意识觉醒年,现在要谈保护汽车消费者的权益,我们是有更多的资本权的。就是我们消费的数量、规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而且是全世界最大的汽车销售市场。因为只有较大的销售规模,才能使市场上有能力提供较高水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售后服务。比如说相当于在一个大城市里一年只能买50辆车,你想提高多少的售后服务水平、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是不可能的。任何消费者权益保护、任何售后服务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不花钱就能够得到什么东西,价格尽可能低,售后服务水平尽可能高,虽然都想这样。但是作为消费者指望这个,但是本质上要认识到这是做不到的。



中国去年跃居全世界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这个市场规模使得我们有权利、有能力去讲汽车消费权益保护。正是这种较大的销售规模才能使厂商提供较高的权益保护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今年是汽车消费者权益的觉醒年,从这一点来讲是说的通的。

正因此如此,为了让汽车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维护有一个更稳当的、更正确的发展方向,我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还需要适当地平衡。不能主张无限制、无条件、无止境的消费者权益的要求。

平衡首先是要在消费者与政府之间,政府之间关系到哪些问题呢?首先我看到有一些是以消费者的权益,要求进口车的价钱尽可能越低越好,进口车的关税越低越好。也有一些专家学者鼓吹入世后的一大好处是进口车的税率大降,我们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去买进口车了。我们在成为消费者之前,任何个人也好,一个家庭也好,还是一个国家也好,首先必须要生产,然后才能消费。如果我们是作为后起的、后发展的发展中国家,把大量资金投入到技术程度较高的部门,没有任何保护,而是一味地实行低分配的自由贸易的话,我们的汽车工业如何建立?我们去年怎么能够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汽车生产国。先不管是贴牌还是我们自己品牌的。

从这上面来看,作为消费者权益和政府、国家发展战略间要取得适度的平衡。不要盲目追求短期效益。同时在很多其他方面,在汽车的使用、油价等等方面都需要有平衡的意思。

北京400万辆车,堵车堵的一塌糊涂,东京车比我们还多,也没有堵成这个样子。我到香港看一看,发现香港的路比北京的路窄多了,但是没有觉得香港的路像北京堵的这么厉害。我想是不是我们给北京汽车消费使用者提供的条件太好了、太没有限制了,结果大家都跑不动了。这样名义上是给了你权利、给了你自由,但是小车都没了。中国的造字是很讲究的,“贫”是怎么造出来的呢?把宝贝一分就成了穷了。所以你要享受到作为汽车使用者的权益、自由的话,对你用车需要给予一定的限制。

一个城市交通体系的安排、道路规划,不能盲目从汽车消费者、汽车拥有者短期的利益出发来进行布局,说起来貌似满足了,给他自由,实际上是害了他。在油价问题上也是如此,不要指望在全世界能源、石油价格高涨的时候,中国还想维持低的价格,这是不可能的。

还有一个平衡是消费者跟厂商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对于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是应该保护的,但是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由所在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不能说保护消费者权益就以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向最发达国家的水平来看齐,这样好象有道义上的优越感、有道义上的正义,但是实际是做不到的。我们应该心平气和、冷静地分析,探讨出一个可行的办法。而不是搞台湾的那种,哪个更能吹、更能画饼。

对于消费者来说,我们在维权的时候也要考虑,对消费者来说最根本的权益是什么?最根本的利益在于激励厂商不断地创新,开发出新的产品、新的服务,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创新在发展过程中都是经历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如果对它任何一点不完善都给予非常高批评的话,结果只能是不创新、不做事的就没事,对于创新、做事的没有好处。我并不主张这样。而且在维护权益方面,不管怎么维权,在实现输送的过程中都要带着政府,不管是司法机关还是私人监督检验部门也好,需要耗费相应的人力物力。不是我们老说觉得政府太庞大,支出太多了吗?又要削减政府的收入,又要政府瘦身,又要政府承担越来越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责任,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是做不到的。

作为消费者来看,我们的维权不否认有很多律师是有理想、有热情、有职业道德的,我个人也有很多律师朋友,我做学生时也发表过法律的论文,以至于我法学院的同学、朋友说你经济学院的家伙把“爪子”伸到我们法学院的菜园里来。谴责、商量以后,你如果以后写法律方面的文的话能不能给我挂一个名。我不是说对这个行业有什么偏见,有什么不好的看法,只是说律师在这当中也有不好的人。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就有内在的倾向,倾向于律师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无限夸大事实、激化矛盾,而不是解决矛盾。律师行业中有些律师的表现也让人怀疑,他不是约束、规范这个行业的发展,而是包庇。比如说重庆我没有看到对黑律师的审判,全社会每个人都会知道,但是法律界的人士没有自我反省,只是辩解。

这次两会上我看到一位女士,她是全国律协的副主任,是政协委员。前天《新京报》采访她,提到律师业的问题,她说这只是个别行为,还没有听说过法官枉法被判刑的。之后我百度了一下,法官枉法被判刑493000条。她开了“两会”,我看了12号人民日报第二版,两会的报告都是发到各个代表手上,当中明白讲了去年查处了多少法官、多少检察官,其中多少人移送司法机关。

消费者维权单纯就事谈事,在现有法规上进行,不要掺杂很多别的东西。近年的一些维权活动掺杂别的东西太多了,这样可能会让维权走上歧路。这是我的看法,希望消费者在维权、运用律师法律服务时头脑要清醒,明白你想要争取、想要得到的到底是什么。这是我的看法。谢谢大家!

相关阅读:
看完新闻后,你的评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