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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存三大软肋 退车换车条件苛刻
2011-09-28 09:44:52 来源:陕西汽车网 字号:||

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历经近3年时间起草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对外征集意见。

 

汽车"三包"期是"地板"标准
 

建议:修好后至少保用30天
 

汽车"三包"规定要求,家用汽车的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两年或者4万公里,主要总成和系统,如发动机、车身、转向系统等的质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这么多年过去了,和2004年公布的草案相比,新方案在可操作性上变化不大。"一名曾参与过2004年质检总局组织的汽车"三包"规定讨论的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来看,"三包"规定没有跟上汽车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以两年或4万公里的"三包"有效期来看,低于目前行业内大部分厂商3年、5年等实际规定,成了"地板"标准。"如果真的照此执行,将很可能拉低不少厂商的现行标准。"
 

西城工商分局消保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曾受理过一名消费者咨询,开了3年的车,总是出现瞬间转速提高,修了4次还未修好,但是已过了保修期,消费者一次一次将时间浪费在修理车辆上,而且要自掏腰包。工商人员建议,一是适度延长汽车"三包"期,二是对超过汽车"三包"期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否则,就应该让忽悠消费者的厂商来承担修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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